各公司、各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关于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6〕10号)和《济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和考核办法》(济人社发〔2012〕66号),为进一步优化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现就开展2017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2017年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主题为“智慧城市”。 三、培训及考试方式 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采用手机APP视频教学与电子书籍自学相结合、在线考试答题的方式进行,免收培训费和考试费。培训应用程序为济宁人社通APP,可于7月20日后登录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栏目”下载或扫码下载。学习及考试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至9月30日。 四、有关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的一个重要渠道,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优化知识结构,推动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各公司、各单位要提高认识,抓好落实,认真做好组织报名工作。 2.各公司报名人员统一到各公司技术负责人处报名。各公司填报《2017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报名表》(附件1)并签字盖章后(注:上报时,请将今年需晋升中高级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分开报送)于2017年6月21日下午5时前上报集团总工办电子版和文字版各一份,过期总工办将不再办理。集团总工办联系电话:5305119,邮箱:jss5119@163.com。 3.集团机关报考人员可直接到总工办报名。 4.完成培训并考试合格者,登记继续教育学分30分。作为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内容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的必要条件。 5.具体事项请登陆“邹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知公告栏进行查询和下载。 6.此次报名时间紧张,请各专业技术人员相互转告。 附件: 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附件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