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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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司、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工作,简化职称评价程序,提高职称评价效率,根据济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开展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字〔2021〕56号)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集团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凡在我集团各公司、各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考核认定相应初级职称。邹城市市不再组织各系列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原各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自动撤销。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级职称认定纳入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统一组织开展。 国家和省、市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不在考核认定范围内。 二、认定条件 1、全日制、非全日制正规大中专院校学历或学位证书均可作为考核认定初级职称的依据。 2、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级职称考核认定时,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工作业绩、继续教育等应符合相应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具体要求。《各系列初级考核认定职称标准条件》(附件1)。 3、实行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贯通。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进行考核认定;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按照《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济人社字〔2020〕14号)有关规定条件参加考核认定。 4、有从业准入要求的职称系列,须先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 三、认定程序 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单位对其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进行综合考核评议,经评议符合初级职称标准条件,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四、相关要求 (一)《济宁市初级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附件3):一式三份,存入本人档案一份,人社部门、单位各一份;另需提供一张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照片名称为姓名+宏河控股集团)。 1、全日制学历、专业及考核认定依据学历、专业:要与学历证书信息一致,不得随意简写。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2、非全日制学历、专业及考核认定依据原证书、学历、专业:要与学历证书信息一致,不得随意简写。须提供现资格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3、专业技术系列名称:按照《初级考核认定专业技术系列对照表》填报(附件2),如:煤炭工程、工程技术等。 4、拟认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根据本人认定的资格填写;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 5、参加继续教育情况:提供《济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证明》,需从济宁市继续教育平台打印(根据标准条件要求工作年限提供,最多5年)。按照学时证明实际学时进行填报,如:2020年,90学时;2021年,102学时;(原技术员拟认定助理工程师人员需要提供,直接认定人员不需要提供)各公司、各单位审核人应对学时证明进行扫码签字确认。 6、年度考核情况:提供原件或复印件,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填报,如:2019年度,优秀;2020年度,合格(按照标准条件要求工作年限提供,最多5年)。 7、主要工作业绩:从事考核认定专业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及主要工作业绩。 (二)《邹城市初级职称考核认定花名册》(附件4):一式一份,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其中:身份证后一位有X的为大写,职称系列:如煤炭工程、工程技术;职称名称: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并提供电子版花名册。 各公司各单位劳资人事部门汇总相关的材料,连同电子版,于2021年11月22日下午5时前上报,过期不再受理! 集团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有关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邮 箱:hhjtrsb@163.com 联系电话:0537-6760868 4、《邹城市初级职称考核认定花名册》 集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 2021年1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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