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下午14时30分,在集团公司二楼会议室由总经理杜显雨主持召开了专题安全办公会议。集团党政班子成员、各部部长、处长、各室办负责人及下属各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通报了2015年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了下属公司表态发言;传达了上级安全会议和文件精神;部署下步安全工作重点。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集团公司2015年安全工作汇报 集团安全生产监察部部长孙晓珂汇报了全集团2015年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全集团实现安全年,重点抓好各时段安全管理。贯彻 “红线”意识,开展煤矿“零死亡”活动,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抓好济宁市重点时段安全管理工作规定的落实。做好煤矿安全检修和复产验收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做好了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加强雨季“三防”,精心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重点抓好汛期安全生产。下半年8月至12月底在集团集中开展以深化“打非治违”为重点的专项整治。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专项行动”。“9.3”抗战纪念日和中秋、国庆及2016年元旦假期期间细化工作措施,确保重点时段安全生产。2015年共组织非煤产业安全大检查21次,查出隐患(问题)299条,隐患整改率达到了100%。横河煤矿年初2608工作面回撤;3月份183工作面进行安装、东6-4(西)工作面回撤; 11月份2609工作面撤面;12月份183撤面,按照要求做好了每天的现场督导工作。会同总工办把人员分成三个小组每天井下进行蹲点督导,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现场管理不出纰漏。做好了2705、2609工作面过切眼和初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2706顶水掘进,顶板破碎,抓好了探放水和支护工作。同时抓好了顶板管理和机电提运工作。红旗煤矿主要是综掘机、采煤机入井、安装、调试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靠上抓,确保按时、优质、高效的完成。进行了联合试运转,运行效果较好。3121高档普采工作面安装及采煤机的调试工作,过初压、过切眼现场措施落实;另外抓好防治水工作,严格执行好先探后掘的技术要求。做好对两个煤矿的安全包保工作,节假日期间集团公司六个值班组轮流到矿督导安全工作,充分发挥了值班组职能,确保了现场值带班人员到岗到位。 2015年存在的不足:全集团发生工伤事故13起,受伤13人次(全部为轻伤);杜绝了重伤以上事故,重伤及以上伤亡率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00%。 二、下属公司代表表态发言 横河煤矿、红旗煤矿、热电公司、纸业公司、圣琪公司五家单位分别代表下属公司做了表态发言。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特殊时段安全管理、现场规章制度、规程落实,安全教育培训,上级安全文件、会议落实及应急值守等情况向会议进行汇报。煤矿还通报了采区管理、提运、顶板、火药放炮等工作开展情况。 三、下步安全工作部署及安排 集团安全副总经理战军祥分析了集团和全省、全国的安全形势,传达了一系列安全文件和会议精神,强调了下步工作重点。 (一)生产安全事故通报。 全国2015年10月份以来同行业三人以上死亡事故: 10月31日,辽宁省清河门区一井东区瓦斯爆炸事故;11月6日,贵州省贵源煤矿五号井煤与瓦斯突出事故;11月11日,广西安庆煤业透水事故;11月17日,山西省贺西煤矿瓦斯爆炸事故;11月20日,黑龙江省杏花煤矿重大火灾事故;12月16日,黑龙江鹤岗市向阳区煤矿瓦斯爆炸事故;12月17日,黑龙江七台河市新兴煤矿中毒与窒息事故;12月17日,辽宁葫芦岛市兴利矿业有限公司火灾事故。2016年1月6日,陕西神木刘家峁煤矿发生垮塌事故。 山东省2015年下半年以来安全事故:8月22日,淄博桓台县润兴化工厂爆炸事故;8月31日,东营滨源化学有限公司爆炸事故; 10月21日,临沂平邑县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爆炸事故;10月22日,莱州山东黄金集团盛大铁矿采场地表塌陷事故;11月29日,滨州邹平重大煤气中毒事故;12月25日,青岛即墨市九盛纸制品有限公司中毒和窒息事故;12月25日,临沂市平邑县玉荣商贸有限公司石膏矿坍塌事故。 会议还传达了济宁市周边矿井和邹城市企业发生的安全事故。 (二)安全会议精神传达。 1、12 月30日,济宁市副市长周洪在安居煤矿召开的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座谈会会议精神。 2、1月6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3、1月6日,山东省召开的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 (三)安全文件学习贯彻落实。 1、《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的通知》(济政办发[2015]15号); 2、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西监察分局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济宁市安委会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济安明电[2016]1号)。 (四)下步工作重点。 1、会后,各单位立即制定安全大检查方案和措施,立即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全面启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2、立即落实《济宁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细则》; 3、立即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深入学习2015年7月16日,日照市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液态烃球罐区发生着火爆炸事故的“事故调查报告”,吸取教训,举一反三; 5、深刻领会《河南平顶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对照自身,查缺补漏; 6、严格按照《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济安明电[2016]1号)要求,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7、春节及 “两会”期间,严格执行济宁市特殊时段安全管理规定,煤矿执行好驻矿督导和24小时驻矿制度,非煤企业执行好领导值带班制度,抓好现场管理。 四、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安排 集团公司总经理杜显雨结合当前实际,重点强调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开展好年底大检查工作。 1、各单位深刻学习领会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认真组织实施《济宁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细则》(济政办发[2015]15号),明确主体责任,细化措施。对照自身,缺什么、补什么,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强化集团层面和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2、当前正值春节两会临近的重点时段,是安全管理特殊时期。春节、两会期间严格落实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安全生产重点时段工作规定》的通知(济政办发〔2013〕56号)要求,全面开展好安全检查,迎接好业务部门的安全抽查。重点时段制定好针对性措施,抓好现场管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会后,各单位要对照上级要求,对照自身,认真查找隐患,开展好安全大检查;标准上要严,主观意识上要细,安全投入上要到位,全面布置好督导检查和抽查。各项应急预案和措施要完善,要有实战性,切实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〇一六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