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宏河控股集团关于考试报名和职称晋升的管理规定(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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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的考试报名和职称晋升工作,打造公平、统一、有序的晋升平台,鼓励符合条件的职工积极报名和申报,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本着“好事办好”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集团人力资源部人事职称科负责制定集团技术人员考试报名、职称晋升的管理办法,规范管理流程。 三、集团人力资源部人事职称科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通知要求,及时向各公司、各单位人事劳资部门下达各类考试和职称晋升的通知。 四、各公司、各单位人事劳资部门要按照集团人事职称科通知要求,多方位、多渠道的把通知下发到工区、车间,同时积极收集、汇总和初审需要上报的材料,按时间节点和要求上报集团人事职称科进行审核。 五、集团人事职称科对各公司、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备案后,由各公司、各单位人事劳资部门统一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六、集团机关人员考试报名和职称晋升由各单位汇总后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人事职称科。 七、考试报名和职称晋升工作本着鼓励技术人员成长的目的,结合各公司、各单位人才需求和成长规划,对紧缺专业应多加鼓励进行报名和晋升。 八、考试报名和职称晋升工作应严格“专业对口”原则,各公司、各单位人事劳资部门要对晋升人员的现从事专业和从事该专业年限及出勤天数等事项进行重点审核。 九、集团人事职称科不受理个人材料,所有人员考试报名和职称晋升均需所在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审核后统一上报到集团人事职称科进行审核。 十、考试报名和职称晋升人员执行个人诚信制度,需签订职称晋升承诺书,应保证提供的个人材料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集团纪委或上级部门查实者,按照相关处理规定执行。 十一、考试报名和职称晋升条件严格执行省、市人社部门当年的相关规定。 十二、本规定至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1:工程技术任职基本条件 第一条 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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