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 施 意 见
2009年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年,是集团实施二次创业的起步年。全面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根据中央、省、市纪委有关指示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发展实际,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2009年度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济宁市、邹城市纪委全委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集团发展中心工作和安全生产稳定发展的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集团保增长、二次创业和各公司依法经营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实现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任务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中央、省市委和集团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促进科学发展。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宣传,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严肃查处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予以严惩。加强对科学发展观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有关部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开展对各公司落实市委、市政府和集团应对危机保增长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2)加强对企业投资和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增强公开透明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3)开展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节能减排目标考核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度,加强对下属各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考核,对不履行环保节能职责的相关人员,严肃追究责任。(4)开展对集团确定的二次创业、非煤整合、资产处置等重大决策事项的落实情况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集团党委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二)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风气,推进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以坚强的党性和良好风气推动集团二次创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密切联系党群干群关系。把改进领导干部作风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切入点,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倾听职工的意见和呼声,关心职工生产生活,真心实意地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认真解决对职工疾苦漠不关心、对职工利益麻木不仁的问题。发扬求真务实精神,着力强化责任意识,兢兢业业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认真解决作风飘浮、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等问题。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勤俭办一切事业,认真执行市委《关于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意见》,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活动,规范公务接待,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出国(境)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切实解决讲排场、比阔气、相互攀比、奢侈浪费的问题。加强对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把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职工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严肃查处给企业和职工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促使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各公司、部室主要负责人对所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三)健全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 加强困难职工和弱势群体救助工作检查,认真解决职工群众的实际困难。依法有序推进厂务公开,严格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完善监督保障措施,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厂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开展。除定期召开职代会,建立总经理接待日制度,设立意见箱外,以公开栏、群众意见箱、黑板报、广播为辅助形式,并充分利用各种会议为公开形式。规范集团调度会、领导干部工作会、安全及生产办公会、经济活动分析会以及各部室、各大口工作调度会等例会制度,在总结指导和宏观管理的同时,全面公开企业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生产经营状况、财务开支、车辆使用、招待费用、电话费用、水电费用、工资发放、物资采购情况等。 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完善党内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进一步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开展专项检查,切实保障党员的各项权利。(四)加强对下属公司及承包单位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权力规范运行。按照上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坚持管理人员调整离任审计制度,对管钱管物的单位要定期审计,纪委、工会等部门要经常督查职工工资、奖金等分配中出现的问题,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各经营性子公司、阶段性小段承包单位,加强宏观调控和管理,对各子公司出现的非规范性经营行为及其苗头性问题,超前考虑,及早预防,将各种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的恶性发展。集团公司纪委、审计室将适时针对经营效果不好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司和单位进行调查审计,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通过对下属各子公司及小段承包单位的效能监察,保障企业的协调健康发展。 (五)加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利用企业宣传媒体和各种文化载体,大力营建廉政文化氛围。在企业报刊、车间、职工集中居住区设立廉政文化园地,利用图书室、资料室、阅览室等设立廉政书屋,设立廉政举报箱、举报电话等。党、政、工、青、妇等组织要互相配合,通力协作,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廉政文艺演出,观看廉政电影、电教片,寓教于乐;积极发现、培养和选树先进典型,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用先进典型引导人、激励人、鼓舞人,推进企业廉政文化建设的健康发展。 三、落实措施 (一)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要正确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形势,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集团发展和党建总体格局。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调度,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按照“三个从严”的要求,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担负起领导反腐倡廉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实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切实负起直接领导责任。(二)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加强制度建设。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位。要建立健全一套结构合理、配套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反腐倡廉规章制度,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坚持廉政谈话和民主评廉、述职述廉制度。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收支两条线、厂务公开等制度,重点要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制度落实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不断建立健全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信息反馈和情况通报等制度,加强与各级各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搞好协调配合,理顺工作关系,整合各种力量和资源,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三)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提高监督实效。通过情况调度、专项调研、工作检查等形式,搞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集团公司重点工作、重点环节实施跟踪督查,定期听取汇报,促进工作落实。紧紧抓住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监督,切实解决监督缺位、监督乏力的问题。一是要有效解决上级对下级监督不落实的问题。及时了解下级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工作、廉洁从政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解谈话、任职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指出他们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防患于未然。二是要有效解决班子内部监督不力的问题。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委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努力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要有效解决职工群众监督难的问题。逐步推行党务公开,不断提高厂务公开的质量,使权力的授予过程和运行结果尽可能公开透明。四是要有效解决监督合力不强的问题。把党内监督和职工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不同监督主体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认真,任务不落实,发生严重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今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