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党发[2015]18号
各公司、各部室,各党(总)支部: 经集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聘任: 张文伍同志为红旗煤矿总工程师,试用期三个月; 李伯金同志为红旗煤矿高级工程师; 赵德光同志兼任宏城置业公司总经理; 张鲁生同志为宏城置业公司副总经理; 曹春锋同志为宏城置业公司副总经理兼嘉祥分公司经理; 赵宇弟同志为佳园物业公司项目部经理; 韩生玉同志为总务办主任。
免去: 李伯金同志红旗煤矿总工程师职务; 赵宇弟同志总务办主任职务; 曹春锋同志基建办主任职务; 原基建办职能及人员并入宏城置业公司。
山东宏河集团党委 2015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