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宏矿热电有限公司锅炉脱硫除尘改造工程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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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邹城宏矿热电有限公司锅炉脱硫除尘改造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邹城宏矿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邹城宏矿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对该EPC总承包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邹城宏矿热电有限公司。 2.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约710万元。 2.3计划工期:8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邹城宏矿热电有限公司锅炉脱硫除尘改造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包括所有设备设施的设计、改造、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并同时具备①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计入山东省(省级)及济宁市诚信黑榜,被限制济宁市内建设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1)邹城宏矿热电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8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在邹城市东滩路2196号邹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5楼西门发售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的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原件、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本招标文件售价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邹城宏矿热电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邹城市经济开发区三兴路东段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4小时内以传真或邮件方式予以确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邹城宏矿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邹城市经济开发区三兴路东段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601室 邮 编: 273500 邮 编: 250101 联系人: 刘经理 联 系 人: 王婷婷 电 话: 13792301989 电 话: 0537-5377566 1520673670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sdzc5377566@126.com
邹城宏矿热电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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